一、採購目的:
為執行本區109年度各項天然災害搶險搶災復建工程。
二、採購標的:
里區轄內各項災害搶修、復建工程(開口契約)。
三、期程要求:
搶險搶災工程,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時間起4小時內到達搶災地點搶災;復建工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,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,最後分案通知施工期限為110年3月31日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,兩者以先屆者為準。
四、採購環境介紹:
萬里區所轄災害點位。
五、「服務企劃書」內容:
一、技術
1.專業或技術能力
2.技術可行性
3.設備資源
4.施工方法與標準
二、品質
1.品質管制能力
2.維修容易度
3.穩定性與可靠度
4.耐用性與耐久性
三、管理
1.廠商人員素質及組成
2.工作介面處理
3.工地與安全衛生管理
4.計畫管理能力
5.廠商依契約規定頻率申請估驗計價能力
四、商業條款
1.履約期限
2.維修服務時間
3.售後服務
4.保固期間
五、廠商過去履約績效
1.履約經驗
2.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之「工程履歷」及「受獎懲情形」(含分包廠商;包括被查核等第及件數、重大職災事件、獎勵、優良事蹟、不良之紀錄,是否曾為優良廠商,或曾為受停業處分之廠商,或曾為政府採購法之拒絕往來廠商)(有不良或懲處紀錄者,可酌予扣分,至多扣10分。)
3.法令之遵守
4.使用者評價、勞雇關係
5.工程品質執行力
6.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(包含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、廠商承攬公共工程履歷)(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廠商評選,應就各評選項目、受評廠商資料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,逐項討論後為之。委員對於會議之決議有不同意見者,得要求將不同意見載入會議紀錄或將意見書附於會議紀錄。採購評選委員會或個別委員評選結果與工作小組初審意見有異時,應由採購評選委員會或該個別委員敘明理由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)
7.廠商具備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能力
∼以上僅提供部分資訊供參考,其餘省略之∼
字數統計 | 約 29,712 字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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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本頁數 | (主文+附件)225 頁 | ||||
投資規模 或 標案金額 | 24,165,618元 | ||||
完成交付日期 | 2020-01-16 | ||||
行業別 / 所在地區 | 綜合營造業 / 新北市 | ||||
備註說明 | 本案採「公開招標」,決標採「最低標」,標的分類:工程類,5139 - 其他土木工程。梅森已協助廠商順利取得本標案,決標金額為 NT$ 22,800,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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